一缕阳光洒下,照在林晗的脸上。
他眯着眼睛醒来,脑袋都是懵的。
昨天晚上的记忆已经有点模糊了,只记得四个人厮杀到了凌晨。
也不知是谁先扛不住,一头栽倒,散了局。
他的身上盖着厚厚的毯子,睡在了沙发上,由于姿势的不正确,腰和肩膀都隐隐发酸。
地上躺着一个夏青屿,他大字横开,睡得口水直流,丝毫没有大明星的架势。
除了两人之外,屋内没有其他人。
林晗打了个哈欠,毫不客气地踢了一下夏青屿。
夏青屿像猪一样哼了一声,翻了个身继续睡。
房门唰地打开。
苏荔又恢复了之前大美人的风采,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身,提着一袋食盒。
“你们醒了,”苏荔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,“吃饭吧,我让司机从外面带的煲粥,暖暖胃。”
林晗看着一地的麻将,忽然意识到了极其要紧的事,连滚带爬地跑到桌前,翻开那本死亡小册子。
最后一页的计分从清晰逐渐过渡到了鬼画符,最后有人画了个古怪的鬼脸,对着林晗龇牙咧嘴。
苏荔看着林晗的反应,噗地一声笑了出来:“放心啦,小淮肯定是开玩笑的。”
林晗暗暗松了口气,随后不服气地说道:“我怎么记得最后是我赢了。”
苏荔也记不清了,她打开食盒,顿时海鲜粥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:“先吃点,垫垫肚子。”
林晗也不客气,他拿了勺子,看了眼神态自若的苏荔,好奇道:“苏姐,这么早你就出门了?不累吗?”
苏荔揉了揉眼,说道:“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,都下午了!”
正在喝粥的林晗差点呛到。
他还以为是早上五点,没想到竟然一口气睡到了下午。
夏青屿也闻着粥的香气醒来,他在地上慢慢挪动到了桌上,艰难地打开粥盒,随后看了一圈,说道:“苏姐,老板呢?”
林晗下意识停了筷子。
苏荔:“牌局结束他就回去工作了,最近好像是在监制一部电影,在选址呢。”
夏青屿啊了一声,了然道:“我知道,那部电影,据说是实地取景,老板这次来估计是想要看看外景的选择。”
他没有心思吃饭,放下筷子,感叹道:“哎,要是我能参演该多好啊,呜呜呜只是做梦罢了。”
苏荔安慰了一下夏青屿,随后整理好行李,她还要赶晚上的飞机,回到港岛去跟家人团聚。
临走前,苏荔戴上了墨镜,好奇地说道:“小晗,你跟小淮之前认识吗?”
夏青屿嘶了一声,生怕苏荔知道了什么,连忙替林晗否认:“我老板的名声,圈内谁不知道。”
林晗也拨浪鼓似地点头。
苏荔却有着异于常人的第六感,她托着下巴,墨镜下的眼神饶有兴趣地看着林晗。
“总觉得,你们之间认识……”
林晗冷汗都快下来了。
她终究没说什么,托着行李箱挥了挥手。
夏青屿困得不行,要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。
桌上的麻将牌东倒西歪,衬着斜斜的夕阳,拉出长长的影子。
昨日的喧嚣仿佛是梦幻泡影。
林晗怎么样也睡不着,鬼使神差地拿出手机,犹豫着拨打了昔日好友的电话。
曾经摇星乐队的队友们。
他也不知道自己会跟他们说些什么,但就是想要找回一些过去的痕迹。
不出所料,全部都是空号。
十年过去了,他们都换了电话。
林晗的脑中突然跳出了另一串数字。
数字的主人刚刚跟他见过面。
霍淮的号码。
林晗看着屏幕上的数字,随后一个个删除。
他回到房间,洗了个澡,打算再吃点晚饭。
在宾馆大厅里,林晗看见了许多穿着传统汉服的年轻人。
前台上叠着宣传页。
x店影视城近些年来一直在打造传统旅游基地,每当传统节日,影视城都会举办相应的节目。
今天是中秋节,晚上有一场名为盛唐明月的主题灯会。
林晗挺有兴趣,十年前可没有这样的活动。
活动是在唐式风格的朱雀大街举办,再延伸到各个区域,每个街道小巷里都是张灯结彩。
仿古建筑的每处房檐上都布置了精美的彩灯,看上去金碧辉煌,将街道照得亮如白昼。
街上有各色各样的店铺,有时下流行的奶茶店,也有一些古法小吃,还有纪念品小店。
灯会并没有要求着装,所以街上除了盛装出席的年轻人,还有像林晗这样穿着简单的游客。
林晗几乎看花了眼。
小时候孤儿院的阿姨们会带他们去赶集,孤儿院的日子枯燥无味,赶集对于小朋友来说是最期待的活动。
即使他们身无分文,但能够看看那些小零食和小玩意,就已经很满足了。
现在的林晗兜里还有点钱。
他买了一串三色糯米丸子,边逛边吃。
渐渐地,林晗感觉到有人在看他。
他转头,见到了几位女生正躲在暗处,相互掩面议论着什么,见到林晗的视线转来,她们顿时一言不发。
还是其中有位短发的女生,鼓起勇气对林晗打了声招呼。
“哇,你,你是林晗吗?”女生的眼中满是惊艳,“你比电视里还好看!”
林晗正吃着糯米丸子,脸颊鼓起一个小包,见到被人认出,有种在街上吃零食被老师抓包的尴尬。
他急忙吞下了团子,微笑地点点头。
她们互相拉扯对方,也没有打扰林晗的意思,都是一脸兴奋地溜走了。
经历了之前的全网黑,林晗差点都忘记会被人在街上认出来。
说不定还会遇到不理智的黑粉。
林晗低头看着手中仅剩一颗的糯米丸子,纠结了半晌。
不行,还是吃重要!就当给自己放一天假!
他去街边的摊位上买了一个狐狸面具,盖住了自己的上半张脸。
放肆地喝了一杯奶茶后,林晗逛到了灯会的中段。
这是一个巨大的广场,是朱雀大街最热闹的地方,中央种着一棵据说有千年树龄的桂花树。
除了琳琅满目的商贩,还多出了许多娱乐项目。
林晗在广场的一角看到一个乐队正在登台演出。
看他们的面孔年轻,都是朝气蓬勃的模样,也不禁让林晗想起了自己组建的乐队。
他们唱的是耳熟能详的歌曲,在编排上加入了一些摇滚的元素,在古朴雅致的朱雀大街之中表演,多少显得有点格格不入。
但好在听众都是年轻人,颇为捧场的跟着蹦蹦跳跳。
林晗也许久没有听过乐队的现场演出,也勾起了兴致。
“真是没道理,明明是我们先约好的,怎么让他们抢先了。”
“你跟管理员说了吗?”
“说了,他说让我们排在后面,真是的,等轮到我们,早就散场了。”
身后传来几声微小的抱怨。
林晗回头看去,发现是几位穿着汉服的年轻人,他们手上肩上都拿着乐器。
不同于台上的乐队,他们带来的乐器是古筝、二胡、扬琴等传统道具。
乐器盒上写着z大民乐社团。
其中一位扛着古筝的女生应该是队伍的领头人,在乐队演奏结束后,她就从舞台一侧上台,对着那名吉他手说些什么。
吉他手一脸不屑地双手一摊,耸耸肩,根本不再理会古筝少女的话语,朝着身后的鼓手示意,重新开始演奏。
台上的乐队沉浸演出,低音重炮之下,身着汉服的少女站在台上,显得尤为格格不入。
台下观众的目光也齐齐聚向她,好奇地打量她。
女生窘迫地眼睛都泛起了泪光,最后重重地一跺脚,扛着古筝跑下了台。
“小杨姐,他们怎么说?”
其他队员纷纷围了上来。
小杨吸着鼻子,说道:“他说,我们这些老古董,就不要上台丢人显眼了,根本没人听。”
“可恶!”
“太没道理了,占了我们的地盘,还诋毁民乐!”
民乐团里的唢呐手是个脾气暴躁的性格,他拿起唢呐冲着台上演出的乐队吹了一声。
乐器流氓的称号名副其实,一下子就引起了台上乐队的注意。
演奏停顿了一下,又继续演出,但明显可以看出,乐队的节奏被打乱了。
唢呐每次响起都在节拍的间隙,不出一分钟,乐队的演出被搅得乱七八糟。
台上的吉他手拿起话筒,眼睛故意不看他们,朝着观众,说道:“今天有人不想让我们演出。”
不明真相的观众们对民乐团纷纷投以异样的目光。
小杨一行人被围在中间,她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古筝,委屈得快要哭出声来。
幸好那位唢呐哥替整个民乐团出声,说道:“明明是你们占了我们的场地!”
“好,”吉他手勾起嘴角,“音乐是大众的,那就让观众来选择,谁可以留在舞台上。”
观众们见到有热闹可看,也开始起哄。
“比一场!”
“你们比赛啊,快上场!”
“好,当然可以!”唢呐哥根本不顾小杨的眼色,高声答应。
吉他手嗤笑一声,随手弹了几声高昂的音符。
热血上涌过后,唢呐哥才渐渐察觉到自己掉进坑里了。
说起来,对于在场的观众而言,民乐确实比较小众,更何况乐队们在台上演出了许久,早就有观众基础。
对比之下,民乐社团并没有多少胜算。
在台上等着他们散场还好,如果同台竞技,恐怕输得难看的还是自己。
“我真多嘴!”唢呐哥捏了一下自己的脸,“我怎么这么沉不住气。”
小杨还是上前安慰了一番,说道:“没事,我们只要竭尽全力,总会吸引到同道中人。”
台上的乐队已经开始了演出,他们用了一首特别应景的《君不见》,前奏响起,观众们就反应热烈。
民乐社团的大学生们都是一脸苦涩。
未战先怯,是兵家大忌。
他们早就做好了失败的准备。
“你们要用什么曲目应敌?”一位戴着狐狸面具的少年走上前。
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和牛仔裤,红白相间的狐狸面具之下,是漂亮的嘴唇。
嘴唇微微翘起,显得很有亲和力,却也透着一丝狡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