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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8章 番外十二:赛博荆轲会梦见仿生秦始皇吗?[番外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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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今联邦既然已经乱成一锅粥了,那就趁热喝了吧。”

西元一九一五年,初冬。成名数年的作家许万章在前往中部地区采风的路上,写下了这样一段话。

他的新作《赛博荆轲会梦见仿生秦始皇吗?》正在《新时周刊》上连载。虽然顶着二十三世纪赛博朋克后现代废土等离奇标签,但整体上基调却还是尊重历史的。故事很简单,讲述的是荆轲刺秦失败之后重入轮回,却没想到时空混乱之下来到了二十三世纪的地府——

“何也?”荆轲来到酆都城门前,一脸茫然的对着面前造型夸张、灯红酒绿的世界,一脸懵逼。牛头马面一边刷手机一边头也不抬的指着门上的二维码:“愣着干嘛,还想不想投胎了?扫码排队!”

这熟悉的、官僚阶层特有的不耐烦语气,找到感觉了!

家的感觉!

荆轲于是宾至如归的凑上前去,手按在腰畔短剑上。马面这时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,啧了一声:“荆轲是吧?文物啊。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儿孤狼式英雄主义?过来!”

“……”

直到这时,荆轲才猛然意识到不对来。于是他又谨慎的问了句:“请问,此为何地?”

“阴曹地府啊!”牛头马面面面相觑,转而又看向荆轲:“对了,你是不是想找嬴政啊?”

“不。”荆轲很老实的摇了摇头。他忽然自动就学会了二十三世纪的语言习惯:“无所谓了,麻了。”

“谁喊朕?”

下一秒,阴风刮过,穿着奇装异服的嬴政就凭空出现在了他身后。荆轲吓一大跳:“我靠!你这暴君什么时候……等等,我什么时候喊你了?”

“朕,嬴政也,慢脚ID‘麻了’。”

嬴政摘下造型夸张的墨镜,顺手抹了把帅气的Tony新做的发型:“土老帽,还是这么土。”

“……呵,不与你这暴君废话。”

荆轲翻了个白眼,转身欲走,却被嬴政一把拉住。

荆轲:“?”

嬴政:“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很多问号?”

荆轲骤然暴怒,又要拔剑。可没想到肩膀立刻就被揽住,嬴政笑嘻嘻的:“都死了几千年了,还这么拧巴?来吧,随朕看看这新地府!”

这是什么啊……

胡说八道,胡说八道!

可是好好玩儿啊。

……

每篇连载下面,读者来信几乎都是这种调调。许万章对此并不在意——左右也是重活一世的人了,不疯一把,岂不是对不起老天美意?

于是他继续写下去。

荆轲随嬴政来到了酆都最大的商务中心。里面的人或西服革履,或奇装异服,完全是他看不懂的穿搭审美。但他也注意到,无论穿着什么样的衣服、无论什么阶层的人,每个人——是每个人,一见到嬴政都条件反射式的低下头,露出谦卑到卑微的笑容,然后默默退后、为他们让出一条路来。

——比黑奴面对种植园主,还要虔诚和卑微一万倍。

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

“如你所见。”嬴政傲然道。他用鼻孔俯视着这些谨小慎微的、试图讨好他的人群,轻哼道:“两千多年前他们是怎么做的,如今他们就是怎么做的。”

“哼。”荆轲轻蔑道:“如果当初我成功了,你这种独夫民贼,也不会如此张狂。”

“你错了。”

对于他的冒犯,嬴政也并不生气——几千年前的恩恩怨怨,没必要留到今日:“荆卿,你错了!”

荆轲不语,只是再次握住短剑的剑柄。

“不要这么紧张嘛。”嬴政干笑了声:“你杀不了我的。”毕竟如今,他们都只是鬼魂而已。

“你还是那么外强中干。”荆轲冷笑。他看出了嬴政那一瞬间的慌张:“这回,可没人喊‘王负剑’了!”

他作势就要再度刺秦。可就在这一瞬间,无数鬼影闪过,无数人的低吟回荡在这阴曹地府之中——

王负加特林!

“是的。”

嬴政随手从身后掏出一把最新式加特林,在手里掂了掂,一边吹着枪口一边冲着荆轲挤眉弄眼,笑容暧昧:

“土狗。都什么年代了,还他妈用剑?”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高欢最近也没闲着。

基辅罗斯说到做到。自上次他派李处长与别里科夫公使接触之后,亚历山大元帅终于在“左右摇摆”多年之后,确定的转而支持他了。这种支持当然不止体现在单纯的立场上,更会是经济、军事等全方面的援助。

——终于,终于熬出头来了!

感谢老天,让沈夜北那头“最不好对付”的野兽从疯子彻底变成了精神病,现在俨然已成了总统府的吉祥物。如今的联邦看似风平浪静,实则各方势力在冰山海面下蓄势待发、就等某根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的临界点爆发了。

可“临界点”这种东西,从来都不是守株待兔、坐在家里看热闹等出来的。深谙此道的高欢趁着总统府抽风放开报禁和舆论管控,开动舆论机器开始“浑水摸鱼”:

全境各界自发嘲讽、咒骂沈夜北西北不人道的行径,那就加把火,通过金钱收买文人政客、有意舆论引导、添油加醋式散播关于沈夜北乃至联邦其他亲沈人士的公德、私德败坏的谣言;

大力将新党与途志一派进行切割,将所有的错误甚至反人类罪行通过上述方式,全部推到途志一人、一派身上,同时造谣途志和沈夜北之间的“眉来眼去”,诱导普罗大众把沈夜北、途志两个名字联系在一起;

与此同时,再把沈夜北、途志这两个名字,与基辅罗斯、大洋国等外部干预势力强行勾连起来;

继续利用按插在途志一派中的自己人,利用途志及其党羽四处倒行逆施“大搞抽象”之机,加大了制造贾币、椟品、劣质武器及廉价作物倾入各地市场、人为制造联邦统治区内的经济、社会混乱和局部剧烈恶性通胀,扰乱乃至摧毁联邦区金融、社会秩序;

撺动各地未完全被联邦“收编”的“漏网之鱼”旧军阀作为所谓“反抗联邦暴*政同盟”和占山为王的土匪、嘿道,开始在各地边缘地带发动零星“起义”,时不时恶心一下地方衙门……

“不够。”

戴着金丝镜的高欢捏着各地转来的“战报”,一边漫不经心的看,一边轻声自语:“还不够。”

瞄了眼正在研读电文的“养女”,他那张略显沧桑却仍“徐娘半老”的英俊面容上泛起一丝暧昧的笑容:“灵犀啊,别总埋头看书,和义父说说话。”

高欢,自恃“美貌”可跻身这个国度前万分之一的美男子,对自己的外表向来是十分自信的。这种自信来源于年轻时各式少女对他的疯狂爱慕和追捧,来源于人生各个阶段因为容貌福利而攫取的“机会便利”。在他看来,自己诚然在权力上已然达到了绝大多数人无法达到的高度,就连对于男性最不重要的外貌层面也高人一等——

可他忘了,自己已经是年近不惑的中年人了。而萧灵犀,还是不到二十岁的妙龄女子。

“是,义父。”

萧灵犀低眉顺目,顺从的按着他的意思坐到近前。每一次高欢唤她她都感到万分恐怖和本能抵触——因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忽然就起了“兴致”“折磨”自己,可她别无选择。

乱世红颜如漂萍。寄人篱下的“金丝雀”,不就该如此么?

好在,万幸的是,高欢并没有如同往常那般起别的歪心思。他很公事公办的问了她一个问题:“灵犀啊,义父考考你,看看你最近几年历练得怎么样了。你觉得沈夜北为什么要开放报禁?”

“回义父,”萧灵犀垂眸,避开了他灼热的视线:“女儿以为,是为了引蛇出洞。”

“不,你错了。”高欢大摇其头,一副世外高人式胸有成竹:“那个愚蠢的自虐狂是想看看,老百姓能不能在由上至下有限放开的‘自由’环境里,逐渐习惯这种自由。”

萧灵犀没有立刻应声。

沈夜北……

沈夜北。

这三个字,这十年来就仿佛紧箍咒一样死死箍在她的头上。

沈夜北不但是她的杀父仇人,更是毁了她一生(荣华富贵)的恶魔;即便她幼年不经事时曾爱慕过他(的脸),可如此血海深仇之下,那点子微不足道的“爱慕”又算得了什么?

偏偏高欢是个不长眼的,完全不管她此刻不想提及此人的心情,反而继续兴致勃勃的追问:“你怎么看呢?”

高欢是个怕寂寞的。他向来看不起这世上绝大多数人,包括自己法律上的老婆毕君;但萧灵犀又不太一样。她年轻、漂亮、聪明,柔弱美丽的外表下是一颗七窍玲珑心,能完全不经交流就猜出他的心思。而这一点,反而更强化了他对她那怪异而强烈的征服和占有欲……

当一个人对权力的欲望远超常人之时,他对于杏的欲求也必然远超常人。这是人类作为脱胎于兽类、却终究无法脱离兽类所与生俱来的,诅咒。

“您是对的。”她低眉顺目,掩去了眼底心中所有的仇恨和不甘:“是女儿浅薄了。”

高欢慈祥和蔼的看着她。

他知道这表面柔弱实则冷血的女孩儿在想什么,但他不在意这些——

毕竟,一只因为恐惧和仇恨而刻意隐藏住尖牙利爪,可即便倾尽全力也只能在主人手臂上划出几道血痕的小野猫,反而比那些温顺到逆来顺受的宠物猫更可爱,不是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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